進入圖書館
澳門管理學院所有導師、學生及持有借書證之人士均可進入圖書館。
讀者使用規則
所有讀書必須遵守以下使用規則:
使用圖書館內的影印服務時必須注意,提防侵犯版權;
禁止吸煙及飲食;
不准喧嘩或高聲談話,也不得作出騷擾他人閱讀的行為;
不准使用手提電話;
不准嬉戲;
不可攜帶動物入內;
讀者在未辦妥借閱手續或未獲批准前,不得攜帶任可書籍離開圖書館,否則視作偷竊行為;
讀者所借出之書籍或資料,要對遺失或損壞負責,必須賠償(原書價的兩倍費用);
任何遺失或損壞的個人物品,圖書館恕不負責;
凡未編目的書籍或資料暫不外借;
借出的書籍必須依時歸還;
非流通的圖書資料一般不予外借,特殊情況下需經館長批准,作短時期借出;
清點館藏工作時,所有外借書籍應在圖書館規定的日期內歸還,在清點館藏期間,圖書館將暫停開放及停止借閲服務;
本院導師可向本館預留指定參考資料作教學用途;
讀者如欲續借書籍,則必須在到期日前,通過本館網頁或親身攜同書籍及借書到本館辦理續借手續,每本書最多可續借一次,為期14天;
逾期罰款:讀者未在到期日前交還書籍,逾期罰款由到期日隔天起計算(倘還書日期恰為本館閉館日,於翌日還書可免除罰款
直至書籍歸為止,所有讀書罰款金額為每天每冊澳門幣三元(視聽資料亦同);
在罰款、遺失或逾期未歸還的情況下,讀者將被自動暫停一切借書權利。